徐慕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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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不起诉案

发布者:徐慕薇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63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丁某(化名)是一名留学生,在国外就读时接触到了“推特”平台,年纪轻轻的他在浏览平台的过程中发现平台上有许多“同龄人”都拥有大量的关注和粉丝,丁某不由得产生了虚荣心,便产生了通过发送敏感帖来获取流量,博得关注的想法。于是,丁某使用境外手机号码注册了推特平台,并不定时地在平台上发送了数张不雅图片和视频,结果果然获得了大量的关注及点赞。直至学业结束回到上海之后,丁某偶尔使用此前注册的境外账号发送不雅视频及图片,仍然获得了大量的浏览量。2023年4月,丁某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传唤,以其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律师办案思路】

接到丁某家属的委托,徐慕薇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了丁某,并前往公安机关了解了案件情况及处理进展,综合分析了案件事实及丁某的各项情节,并了解到涉案图片及视频的鉴定情况。徐律师分析案件后,发现本案涉案图片及视频均系在“推特”平台上发送,通过对“推特”平台的分析研究,徐律师发现上述平台在我国境内无法正常登录使用,并且该平台的用户遍布全球各地,据此,徐律师认为本案的辩护重点在于涉案图片及视频点击量的认定问题。

依据《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对于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等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之一系涉案视频及图片的实际点击量,即淫秽物品对我国社会造成的实际影响和危害。但是,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徐律师发现,在“推特”平台上无法显示点击量产生的真实地点,更是无法明确在我国境内产生的实际点击数量,这就无法证明丁某的行为对我国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程度。另一方面,基于“推特”平台在我国境内无法正常使用,必须使用VPN网络才可进行连接,故而上述平台在国内的使用范围并不大,受众人群也非常有限,据此,结合丁某的实际社会经验等多重方面,徐律师提出了本案涉案图片及视频实际点击量不明,不应简单以平台显示的数量进行确认的意见。同时,徐律师也综合了丁某的实际年龄较小、在留学期间容易收到外界环境影响、本身系初犯,且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没有再犯危险等情节,最终向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对丁某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案件处理结果】

2023年5月,丁某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同年12月底,徐律师参与了本案检察机关举行的听证会,提出上了上述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综合考量了丁某的认罪态度及实际情况,采纳了徐律师的意见,于2023年12月27日对丁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徐慕薇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方向),中共党员。执业期间主要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辩护及被害人代理工作,同时徐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86
  • 擅长领域:暴力犯罪、公司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事合规